合同纠纷 2023 · 代表案例

代理区政府标的 1.5 亿多元案件

揭阳市某公司向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区政府和区财政局投资合同纠纷一案,诉讼请求:1、判令两被告立即偿还原告投资收益款人民币15479.10万元及自2013年6月13日起计至还款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付的利息(截止到起诉之日大约200万元);2、判令本案诉讼费用由两被告承担。

本所王德雄律师受区政府的委托,作为本案一审、二审、重一审、重二审、再重一审的代理人。在重二审时,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采纳代理人的意见,以(2016)粤民终158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各方所签订的投资合同无效,将案件第二次发回重审。

经过六年多的诉讼,案件由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三次作出一审判决,(2019)粤52民初《民事判决书》判决区政府仅需补偿原告人民币5418.224万元;案件受理费825755元,区政府仅负担289043元,原告负担536712元。此案件判决结果,为区政府避免了一亿多元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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